借阅证(即一卡通(下同))管理办法
一、 新证办理:
1. 新生入校,均由有关部门统一办理一卡通,使用一卡通到图书馆借阅图书。
2. 老师需要人事处开具证明到图书馆前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办理借阅证。
二、 借阅证使用权限
1. 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读者到图书馆阅览、借还书刊时均须出示借阅证。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
2. 本科生借阅证有效期4年,专科生借阅证有效期3年;每证借书数量为15册,可借阅30天。
3. 教师借阅证长期有效,每证借书数量为20册,可借阅60天,如有特殊情况馆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4. 馆际协作单位办理的借阅证有效期及借书权限按合作协议相应条款执行。
5. 校外单位办临时借阅证的有效期、外借图书册数由馆办公室视不同情况确定。
6. 各类学生因休学、专升本等原因需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本人凭学校有关部门正式通知到采编室办理延期手续。
三、借阅证遗失办理
图书借阅证遗失,会给个人带来损失,也给图书馆管理带来麻烦,所以必须及时补办。现将借阅证补办的详细流程通告如下:
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二楼流通台挂失,挂一周后若二楼流通台无人拾得借阅证,就要及时补办。具体程序是:补办人持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挂失后再补办一卡通 → 到图书馆二楼流通台确认 新办借阅证是否更新信息。